◆通用服务使用条款◆

本使用条款(以下简称「本条款」)规定用户与Drecom Co., Ltd. (以下简称「本公司」)之间,使用本服务(见第一条定义)的相关条件。本条款在用户使用本服务时适用。

本服务或官方网站上所刊载的本条款和其他的准则、隐私政策,使用上的规定等(以下简称「准则等」)皆构成本条款。如本条款与准则等的规定有任何抵触或不相符之处,应以准则等的规定为优先。

本公司可以随时修订本条款或本服务。在这种情况下,本公司应通过官方网站或其他适当的方法,将变更生效的时间、变更主旨及该变更内容通知用户。根据该通知或公告,即视为用户同意本条款或本服务内容的变更。

1. 定义

(1)「本服务」系指本公司发布的应用及其相关的附加内容和服务。

(2)「官方网站」系指可从本服务内的链结浏览本服务的官方网站。

(3)「目标设备」系指安装本服务对应版本的操作系统的设备装置。

(4)「账号」系指本公司为识别使用者而发行的标识符。

(5)「应用内货币」系指在本服务中,用户向本公司购买物品时等价支付的应用内货币。

(6)「付费服务」系指除应用程序内货币以外,以金钱直接购买本服务中的项目等各种内容来使用的服务。

2. 本服务的使用对象

※儿童请务必由父母、监护人或成年人陪同确认。

(1)在居住地符合「儿童」者,不能使用或注册本服务。「儿童」系指未满13岁者,但是请注意根据地区的不同,年龄限制或有更高的情况。

(2)符合前款规定者,仅限在父母、法定监护人或代理人同意接受本条款或准则等的情况下,并在父母、法定监护人或代理人的监督下,方可使用本服务。

(3)符合「儿童」者违反前款规定时,本公司有权停止或删除该「儿童」使用本服务。本公司在采取该措施时,因该措施对「儿童」造成的损失,概不负责。

3. 账号

(1)用户于开始使用本服务时,可能需要注册账号,用户于注册账号时应提供真实、正确且完整的本人数据(以下简称「用户数据」)。如用户数据有错误或发生变更时,用户应实时修改或变更注册内容。

(2)本公司以要求提供用户数据的前提下,方可使用本服务。如用户数据记载有虚假、错误或遗漏,使用户因此造成的损失或损害,本公司概不负责。

(3)如未提供本公司所需要的用户数据,本公司有权限制部分或全部服务的使用。

(4)账号专属于用户个人,与账号相关的所有权利皆不得转让、出借或继承给第三 方。用户应自行负责管理账号,并对使用其账号所进行的一切行为及其结果负责。使用该账号所进行的一切行为,均视为用户本身之行为。如用户账号遭受被第三方未经授权使用而产生纷争之情形时,本公司概不负责。

(5)本公司可在不事先通知用户的情形下,删除自最后一次登入起已经过一年以上的账号。在这种情况下,用户所使用的应用内货币将同时失效,即使保有应用内货币余额,也无法退款。

4. 授权许可

(1)与本服务相关的所有图像、影像、文章,程序及其他任何信息的著作权(包括著作权法(昭和45年法律第48号)第27条及第28条规定的权利。)其他知识产权归属本公司或本公司的许可方。本服务内的应用授权用户使用许可,该使用许可并不代表该应用知识产权的授权使用或转让。

(2)本公司授权用户于目标装置上使用本服务的非独占性权利。本权利不得转让或再许可。

5. 隐私政策

本公司将用户的个人资料(个人资料保护之相关法律(平成15年法律第57号)中规定的「个人资料」)等,均依据「隐私政策」妥善处理。用户同意基于该隐私政策的个人资料等的处理。

6. 互联网费

使用本服务时所需的互联网费、电路费、数据通信费等,概由用户承担。

7. 付费服务及应用内货币

(1)用户除本公司另行规定的情况外,仅限在获取付费服务及应用内货币的相关应用内,且在本公司的规定范围及用途内使用付费服务及应用内货币。不得将获取的付费服务及应用内货币转移或转让予其他账户或第三方。不得兑换为现金或交换为其他货币,或转移到获取付费服务及应用内货币的应用以外的服务。此外,用户不会获得付费服务及应用内货币的知识产权。

(2)应用内货币属于资金结算相关之法律(平成21年法律第59号,以下简称「资金结算法」)规定之范畴,根据其第3条第4项规定,应用内货币被视为预付支付方式(唯本公司免费授予之应用内货币(以下简称「免费应用内货币」),与在日本境外所购买之应用货币不属于预付支付方式的范围)。对于可通过使用付费服务及应用内货币所获得的应用内容,用户同意应被视为在获得该内容时已提供与其相关的商品和服务,而该内容不属于预支付方式。基于资金结算法第13条及与预支付方式相关的内阁府令(平成22年内阁府令第3号)第22条第2项及第23条之2第1项,必须公示的应用内货币各条件由本公司另行规定,并在官方网站上记载为「基于资金结算法的显示」。本公司或会根据本公司的裁量来变更这些条件。

(3)除本公司另行规定的情况外,付费服务及应用内货币与兑换内容,仅允许购买或兑换的用户使用。此外,如用户在不兼容该应用的操作系统(以下简称「OS」)上,运行多个信息终端并使用时,在不兼容的OS上提供的应用内货币即使名称相同,也将视为不同种类提供,无法继承或合并计算。

(4)除本公司另行规定的情况外,付费服务及应用内货币,将在用户获得付费服务及应用内货币的应用提供终止的同时失效,无法使用。

(5)不论任何理由,付费服务及应用内货币概不退还。唯根据资金结算法第20条第1项,在前款的情况等,需废除应用内货币发行业务时,应退还应用程序内货币。该退还方式由本公司决定并依法在官方网站上公示。

(6)如应用内货币包括免费授予与购买时,将从免费的开始按顺序消费。

(7)用户在其居住地为未成年者(未符合民法(明治29年法律第89号)第4条规定者,以下相同。)适用以下各项之特别规定。

未成年用户需确保已详细阅读本规定。

①购买付费服务及应用内货币,需要得到父母或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如未成年者的用户购买付费服务及应用内货币,本公司将视为该用户已得到父母或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后购买。

②未成年用户居住地为日本时,未成年用户于付费服务及应用内货币的每月购买限额合计为未满16岁5,000日元、未满18岁20,000日元。(※非未成年者但年龄在18岁以上未满20岁的用户,以20,000日元为限),在购买限额范围内消费的金钱,依民法第5条第3款中规定,符合以下任一条件,即不得撤销该消费行为。

a. 法定代理人对该未成年者确定目的并允许其处置的财产,并包含在该目的范围内的财产。

b. 法定代理人在未说明任何目的的情况下,允许对相关未成年者进行处置的财产。

③未成年人有以下任一行为时,该未成年者在本服务中的一切法律行为(包括超过本项第2条所规定的每月购买限额的金钱消费行为)皆不得撤销。

a. 未经本项第1项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冒充同意使用本服务。

b. 谎报年龄伪装成年人使用本服务。

c. 其他符合民法第21条规定的欺诈行为。

④如果用户在未成年时同意本条款和准则,随后达到成年年龄,则用户可以使用服务,条件是在其未成年时对与使用服务有关的所有法律行为给予准予,并在其达到成年年龄后使用服务时被视为已获得准予。

(8)如发现用户所获得的付费服务及应用内货币的内容或数量,与该应用的使用情况不一致时,本公司可能会对其进行更正,无需事先通知用户。

7.2 NFT

(1)NFT的提供

本公司提供本服务内可使用的NFT(使用区块链技术于区块链上所发行的非替代性代币,或是数字数据的转移信息,以及在本服务上交易之该数字数据所需信息,依据本公司规定之方法记录于区块链上。以下相同。)用户可依本公司另行规定的方法,通过无偿授予或购买的方式获得NFT。

(2)NFT的购买

用户可以根据本公司另行规定的「NFT销售服务使用条款」向本公司购买NFT。

(3)NFT的使用

①持有NFT的用户(以下简称「NFT持有者」)通过完成本公司另行规定的手续,可以在本服务上阅览与NFT相关的数字数据,以及使用本公司另行规定的其他服务。

②NFT持有者在本服务中使用NFT时,或会需要使用本公司以外的第三方所提供的钱包、系统或服务(以下简称「外部服务」)。 NFT持有者应根据第三方制定的规则、条件、规定等(以下简称「规则等」)自费和自行负责使用外部服务,本公司除故意或重大过失外,对外部服务概不负责。

③ NFT持有者对NFT及与NFT相关数字数据的使用,适用本公司在本服务上另行公布的使用条款。

④用户在本服务中使用的NFT及与NFT相关数字数据,应包含在第9条的「用户素材」内。

(4)手续费

区块链的网络手续费(如矿工费等),概由用户全额负担。

(5)免责声明

①用户应事先同意,若根据第15条第3项的规定终止本服务时,将无法通过本服务阅览与NFT相关的数字数据或使用NFT。

②因规范NFT的税务相关法令的制定或修订,对用户造成的任何损失,本公司概不负责。

③本条款终止后,第3条第2项以及前述各项之规定仍继续有效。

8. 广告

本公司有权在本服务内的应用中,刊登本公司或第三方的广告,该广告由第三方提供,本公司不保证其准确性、时效性、可靠性,完整性或任何其他事项。

9. 用户素材

(1)本公司于本服务中,提供用户可以向其他指定或不指定的用户投稿、传送或公开文章、图像、影像、程序,数据和其他信息(以下简称「用户素材」)的功能。

(2)本公司有权以任何形式和媒介使用(包括但不限于使用、发布、复制、修改、展示、出版等)用户素材,并可授权第三方使用。

(3)用户应无偿、无限期且无条件授权本公司及前述第三方使用用户素材等,对于本公司及该第三方适当使用用户素材,不得行使包括著作人格权在内的任何请求权。

(4)授权本公司用户素材的相关权利在服务终止后仍然有效。

(5)用户保证,用户素材和本公司依据本条款使用的用户素材,未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隐私权、肖像权等人格权或人格利益(以下包括知识产权在内的「知识产权等」)。

(6)当第三方就用户素材提出投诉、提出诉讼或其他纷争时,用户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费用。本公司对该纷争概不负责。此外,本公司要求对该纷争进行调查时,用户应同意协助本公司。

(7)本公司有权根据其裁量,随时删除用户素材。

10. 同意事项

(1)用户同意本公司有权监控或记录本服务中的所有在线活动。此外,除法令等要求,本公司不承担监控或记录包括本服务中的交流在内的所有活动的义务。

(2)用户同意以下各项关于本服务的用户内容(以下简称「用户内容」)的规定。

①本公司在本服务中未向大众公开的内容,可在运营上必要的范围内阅览。

②本公司应在维护本公司及第三方权利所需的范围内,提供相关信息给警察等公共机关。

③经本公司判断为侮辱第三方等违法或不正当行为时,将采取停止公开、删除该用户内容等措施。在这种情况下,可能会暂时或永久禁止发送该内容者在本服务范围内发送其他内容。

(3)本公司有权根据自己的判断,从本服务上删除全部或部分用户内容。

(4)用户需自行备份用户内容,本公司不承担备份义务。

(5)本公司为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及其他本公司规定的不当行为,或会使用欺诈侦测。用户同意在本服务中存在此类工具,并通过其进行未经授权的检测。

11. 禁止事项

用户不得对本服务进行以下行为。此外,禁止对第三方进行指示、教唆,强迫等行为。

①任何违反或有可能违反本条款的行为。

②任何违反条款、法律及其他法令或公序良俗的行为,或有其可能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侵害著作权及商标权、诽谤名誉、侵犯隐私、赌博、伪造身份、黑客、跟踪、以及发布伪造软件)。

③侵犯或可能侵犯本公司或第三方的版权、商业利用权、其他知识产权、肖像权、隐私权、其他人格权及所有权,其他财产权的行为。

④不当歧视或诽谤中伤本公司或第三方的行为。

⑤损害本公司,本服务或第三方名誉及信用的行为。

⑥通过注册、投稿、发布、上传及其他手段,散播包含对本公司或第三方进行侮辱、辱骂、淫秽、暴力或诽谤等,给他人带来厌恶感的表达方式或违反公共秩序的表达方式的内容(包括昵称等)的行为。

⑦无视对方意愿跟踪纠缠、执着追逐,发送大量讯息等行为。

⑧妨碍其他用户使用本服务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垃圾邮件、散布误导其他用户的信息、使用本服务时故意中断连接等行为)。

⑨诱导或唆使第三方自杀、自残、反社会行为、未满20岁饮酒,卖淫等行为。

⑩未经对方同意,公开或泄漏,或任何可能导致公开或泄漏有关对方姓名、地址和其他可特定个人身分,密码及其他保密信息的行为。

⑪假冒本公司或第三方的行为。

⑫注册,刊登或以其他方式提供虚假信息等行为。

⑬未经授权访问或干扰与本服务相关的系统和网络,或可能导致此干扰等的行为。

⑭故意引发服务故障的任何行为,以及利用此故障的任何行为。

⑮规避或试图规避本服务中的用户认证系统或安全功能的行为。

⑯对本服务进行修改、毁损或反汇编器、反向编译,反向工程的行为。

⑰使用、制作或发布未经授权的软件或硬件(包括但不限于目标装置以外的设备和用于规避本服务限制的作弊软件)的行为。

⑱除根据本条款允许的情况之外,买卖、交换、转让、或让他人使用账号、应用内货币,本服务中的物品等各种内容及用户持有的与本服务相关的其他权利等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所谓的真实货币交易),以及其广告、申请和承诺等一切准备行为(经本公司认可的情况除外)。

⑲买卖、广告、招揽、宣传,网站链接等营利行为(经本公司授权的情况除外)。

⑳未经授权转载或二次使用,向第三方公开本公司的支持邮件内容,或从支持邮件中所取得的信息等行为。

㉑将从本服务中取得的信息做为营利目的使用的行为。

㉒协助、参与反社会势力等的行为,或劝诱他人的行为。

㉓因违反本条款的行为而被停权的用户,重新使用本服务的行为。

㉔鼓励其他用户进行符合本条款任一项的行为。

㉕其他经本公司认为不适当之行为。

12. 违约处理

(1)如用户做出符合前条规定的禁止事项的行为或确定存在风险时,可不事先通知该用户,采取以下措施。在这种情况下,本公司不负有公开与该措施相关的任何信息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采取措施的原因和实施期限,用户不得向本公司提出关于该措施的异议。此外,本公司也概不承担防止或纠正违反禁止事项的义务。

①要求停止被禁止的行为,且不重复类似行为

②剥夺本服务上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禁止行为而获得的权利)或其他不利措施。

③停止使用本服务的部分或全部内容

④停止或删除账号

⑤在刑事案件、行政案件等可能符合的情况下,包含向警察及其他公共机关通报在内,在本服务内外公开禁止行为的相关事实

⑥其他经本公司认为必要且适当的措施

(2)当用户根据上述④被删除账号时,包括应用内货币及本服务项目等各种内容的使用权在内,用户在本服务中的所有权利在删除时将同时失效。

(3)本公司有权不对已采取删除账号措施的用户提供包括本服务在内的任何服务(包括拒绝提供服务、删除已注册的其他服务账号),并在该措施所必需的范围内,保存用户的个人资料等。

(4)本公司对用户因根据本条款采取的措施,包括删除账号而造成的任何损失,概不负责。

13. 不保证及免责声明

(1)本服务以「现状」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该应用的商品性、特定目的之适用性或第三方权利的非侵害性在内,无论是否明示、默示或是法定,本公司均不作任何保证。

(2)本公司不保证本服务在操作过程中不会中断、无错误,在目标装置上正常运作。本公司有权自行决定随时暂停对本服务的支持,并对这种暂停不承担任何责任。

(3)本公司与用户通过本服务进行的行为一概无关,不保证通过该应用取得的信息正确性。用户与其他用户之间发生的一切纷争,责任与费用应由用户自行承担。

(4)因第三方等(包括电信服务提供商及其他服务商)对用户造成的任何损害,本公司概不负责。

(5)用户变更使用本服务的终端时,除本公司另有规定外,否则不保证注册信息等可转移至新终端。此外,用户从终端上删除本服务或账户信息时,或重新使用该应用程序时的注册信息转移也同样适用。

(6)关于本服务的提供,本公司在从第三方获得许可的情况下,即使该许可终止,本公司恕不保证提供与该许可相关的本服务。

(7)本服务可能会向用户显示并提供由第三方独立运营的网站链接或内容(此类网站及内容以下简称「第三方内容」)。本公司不对第三方内容承担任何责任。第三方内容可能受运营或第三方服务提供商的使用条款约束,用户应自行承担使用第三方内容的风险。

14. 损害赔偿

(1)用户因违反本条款或其他应归咎于本人的原因,以致对本公司或第三方造成损害时,用户应向本公司或第三方赔偿该损害。如损害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时,本公司有权向用户要求禁止导致该损害之行为,用户应接受该要求。

(2)即使本条款和准则等有免责声明,本公司对用户造成的损害概不负责,除故意或重大过失外,本公司对民法第416条第2项规定的特殊情况(包括本公司或相关用户预见或可预见该损害发生的情况)而造成的损害不承担赔偿责任。相关赔偿金额应限于从用户所收取的使用服务费总额(包括用户购买的应用特定货币的金额;如果相关用户未支付,金额则以5000日元)为上限。

15. 本服务的变更、中断或终止

(1)本公司有权在未事先通知用户的情况下,对本服务全部或部分内容进行变更。根据变更内容的不同,用户过往的设定可能会发生变更,以致丢失数据和内容或功能丧失。

(2)本公司在发生以下任一事由时,有权暂时或长期停止提供全部或部分的本服务,恕不另行事先公告或通知用户。在这种情形下,除紧急必要性外,将根据本公司所判断之适当的方式,事先公告或通知用户。

①对使用于提供此服务的硬件、软件,通信装置及所有其他资源,进行定期或紧急维修时。

②网络线路、手机讯号等通讯线路中断时。

③本服务因不可抗力,如地震、闪电、风灾水灾等其他天灾或国家紧急事态、法院处分等公共机关采取之措施等、以及停电,传染病等不可抗力以致无法运营时。

④除上述各条款所载事由外,经本公司判断认为有必要中断提供服务时。

(3)本公司有权自行决定终止提供全部或部分服务(包括付费服务及应用内货币及使用该货币购买的商品等的使用权)。在这种情形下,除紧急必要性外,将根据本公司所判断之适当的方式,事先公告或通知用户。

(4)本公司基于本条款规定之本服务的变更、中断或终止而造成用户的任何损害,除有依法退款之义务或本公司故意,或有重大过失外,概不负责。

16. 保密义务

关于本公司以保密为条件,向用户披露之任何与服务相关的非公开信息,除事先取得本公司书面同意外,用户负有保密义务。

17. 本公司之本服务业务的转让

如本公司将与本服务相关的业务转让予其他公司(即业务转让、公司分割、合并或任何其他业务转让的情况。下同)时,根据该转让,可将本服务使用契约上的状态,基于本条款的权利及义务、用户的注册事项及其他顾客数据,转移予该转让的受让人。用户于使用本服务时,应事先同意该转让。

18. 可分割性

用户同意即使本条款及准则等的任一条款或部分规定,根据消费者保护法或其他法令等认定为无效或不可执行时,本条款及准则等的其余规定及部分被认定为无效或不可执行的其余剩余部分,仍应继续完全有效。

19. 存续条款

即使本服务使用合约终止,第4条(使用许可)、第5条(隐私政策)、第7条第2项(预付支付方式的适用性)、第13条(不保证及免责声明)、第14条(损害赔偿)、第16条(保密义务)、第17条(本公司之本服务业务的转让)、第18条(可分割性)、第20条(准据法及管辖法院)、第21条(其他事项)等各项规定仍有效存续。

20. 适用法律及管辖法院

本条款的适用法律为日本法律。与本服务相关之任何纷争,以东京地方法院为第一审专属合意管辖法院。

21. 其他事项

(1)本公司未行使或延迟行使本条款中规定的任何权利,并不构成本公司放弃该权利。本公司可以将本条款规定的权利转让予本公司的相关企业,或通过该相关企业行使这些权利。

(2)关于本条款或准则等,在本公司提供其他语言译本时,则这些译本仅供参考。如其他语言译本与日文版有任何抵触或不相符之处,应以日文版为优先。

22. 与我们联络

有关本服务的相关咨询,请通过本应用的咨询页面与我们联络。

2021年3月25日 制定

2022年4月1日 修订

2022年9月29日 修订

2023年3月31日 修订